星期六, 7月 02, 2005

中交通警察大奬

打包了午餐之後,說了不信,為了買星洲日報走了五個檔口,還買不到。本應轉回家,心裡郤想到底今天的星洲日報有什麼消息,這麼好賣,一定要買來看一看。再逗多兩個檔口,還是買不到。轉上大路,糟糕,交警大爺值勤中,我被攔了下來。兩條罪名:沒綁安全帶和車牌用反光材料。更慘的是,我沒有帶身份証,也沒帶駕照。這下子不妙。那知交警大哥說七說八之後,是可以通融的。身上也沒有很多錢,只有買午餐剩下的十一二塊。十塊錢也可解決。真是大開眼界。說了不信,這是我第一次賄賂,第二次中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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