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4月 04, 2006

基因的事實 (舊作)

文/CCLIM ,2002/07/24 
 
生命傳承,有賴基因。基因決定了生物的一切特徵。當今仍生在世的基因,全因它們都:

以讓自已生存在世上為唯一目標,而使出一切手段。

有沒有不以以上為唯一目標的基因呢?可能有。不過,經過了漫漫時間長河,經歷的無數競爭,不可能會存活至今。

為什麼因基會有這樣子的唯一目標呢?不為什麼。只是凡不如此的基因,都不復在世而已。

所以,基因作一切嘗試,來達成它的目標。這使得各式各樣的因基載體,即是各種生物,被發展出來,包含人類。

人類作為人基因的載體,也必須要能達成人基因的唯一目標。因此,繁殖的過程必給人帶來快樂,不然人類不會完成基因的要求。做愛、護幼、敬老、道德、吃飯、烹飪、藝術、搶奪、戰爭、…,都是為此而在。因為人基因並不曉得何文化,何社會,何宗教是最有利於它的目標。因此,人類必須作各種的嘗試。人類永遠是多元、有差異、各行其是、競爭等等。一統天下,不利於因基目標,必然失敗。

這是一件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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