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8月 23, 2006

誘因

看一本書上寫道:
誘因有三種,經濟的(如錢)、社會的(如榮譽)和道德的(如罪惡感)。

有時增加一種誘因會抵消原有的誘因。作者舉例,給捐血者奬金,反而會減少捐血人。這是因為捐血人會覺得他的行為是為了錢,而不是行善。

這可不可以解釋在公司裡給某小組績效奬金,並不是一個好方法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