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與作的區別
林正雄 (國語日報 93.12.1 教育版)
「做」與「作」這兩個字,不論是自單字或成詞的使用,被混淆的機率都很高。而這兩個字的根本差異究竟何在呢?
首先,依據教育部《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》的內容,其讀音與意義便有些不同。其中「做」只有ㄗㄨㄛˋ的音,而「作」則有ㄗㄨㄛˋ與ㄗㄨㄛˊ兩讀,其區別詳如以下所示:
- 作文工作、自作自受、打躬作揖、瓦作、作坊、仵作。
- ㄗㄨㄛˊ:
- 作料、作興、作摩。
- 造就、培育。如:天作之合。
- 創作。如:寫作、作畫、作詩。
- 進行、舉行。如:作戰、作簡報。
- 為、當。如:認賊作父。
- 假裝。如:裝腔作勢、裝模作樣。
- 進行某事。同「做」。如:作媒、作證、作事。
- 成為。同「做」。如:作人、作官。
- 製造。同「做」。如:為他人「作」嫁衣裳。
- 事業。如:工作。
- 詩文書畫與藝術品稱為作。如:傑作、佳作、名作。
- 成為。如:做人、做官。
- 進行某事。如:做生意、做實驗、做事。
- 舉辦。做生日、做滿月、做週年。
- 製造。如:做衣服、做鞋子。
- 假裝。如:只「做」去收捕梁山泊的官軍。
這兩個字相混僅餘:等三義,如:「做事」與「作事」、「做工」與「作工」、「做人」與「作人」。而今依習慣定字,「做事、做人」取「做」,註明通「作」;「工作、製作、作文、創作、作戰、作為、當作」等取「作」。
- 進行某事
- 成為
- 製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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